超模Erin O'Connor时尚自白
我在沃尔索尔度过整个少女时代,放学后我常在家里熨衣服、吸尘、煮饭。当雅芳推销员小姐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时,我甚至为此节衣缩食了好一阵。为了去市中心逛一圈,我得先存下来回的车费和一点买衣服的钱。可是最后我和同伴的钱往往只够吃一顿麦当劳,然后盯着时装店橱窗发几小时的呆,我喜欢C& A 的樱桃
牛仔裤是地位的象征,也是一个时尚雷区。Nirvana 总是穿着肥大、松垮、破烂的牛仔裤。每次去夜店前,我都先穿上妈妈给我买的老土牛仔裤,躲在公交车站后面换上从姐姐男朋友那里偷来的破牛仔裤。到了夜店,我把老土牛仔裤塞进一个Topshop 的包里寄存掉。当我在吧台和桌子上热舞时,用三周的零花钱买来的CK 内裤会炫耀地从牛仔裤的破裆里露出来。
16 岁时,爸爸坚持要我在周末打一份零工,而当时最令人羡慕的兼职莫过于Topshop 店员,买衣服还能享受八五折。我在那次面试中失败了,后来去了街对面的Topman 工作。渐渐地我喜欢上了为顾客提建议、搭配造型的工作。进店的男孩子看上去很不知所措,我总是面带微笑地带他们看店里最时髦的Fred Perry 上衣和红标Levi's 501牛仔裤。也许就是因为这段工作经历,我到现在仍然爱穿男装,我尤其迷恋Gap 的男装和Margaret Howell 的男孩气裁剪。
念书和打工之余的时间,我常常逛自己最喜欢的那些高街
我的脸上总是尽可能裸妆,但是会涂上大量的腮红—Vivienne WestwoodT 台上的
也是在16 岁时,我总算告别了摇滚少女时代,因为我认定穿着沉稳才更像是一个A-level 考生。于是我进入了“祖父造型时代”:斜纹软呢背心、无领衬衫、鸭舌帽—大部分购自玛莎的男装部和Burton。中学最后一年我突然抛弃了这种打扮,因为我去祖父家玩时,他发现我和他穿得完全一致,因而他不肯带我去PUB。不过他把自己最喜欢的一顶鸭舌帽送给我了,现在我还会戴它。年少时的某些穿衣品位虽说很让人生疑,但是我真的很享受那些疯狂的经历。犯错没有关系,重要的是自己感觉良好,无论旁人看来是多么不合常理。至今我仍对高街品牌情有独钟。我在周四早晨冲进Topshop 买新货时的满足感,丝毫不逊于收到Prada 最新赠送的手袋。